1月22日,是2019年春運第二天,蚌埠高速四大隊民警在五河西上道口執勤時,發現車牌號浙C8***的小型轎車前風擋玻璃未粘貼保險標志,隨即示意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喬某駕駛的車輛保險終止日期為2018年11月22日,且喬某并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涉嫌使用偽造證件。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實施辦法》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罰款600元,處依照規定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扣留機動車至依照規定投保后;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罰款1000元,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收繳,扣留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處理過程中,喬某表示自己婚期將至。大隊領導得知該情況后,決定先對車輛暫扣,讓喬某先回家辦婚禮,再來接受處理。
來源:@蚌埠交警高速四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