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你好,我是一位要在2021年申請福田區小一學位的家長,最近在網絡有人流傳,說不論自有購房還是租賃合同去申請學位,都須在2020年4月30號之前辦理居住登記。 我們沒有在官網看到相關信息,只在本地升學寶的公眾號上看到如下信息: 2020年起,福田區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的人口居住信息作為核實“實際居住”的依據,為確保“實際居住”地址與提供申請學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1.以購房申請學位的家庭,從2020年起,須在當年網上預報名前到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人口居住信息。 2.以租房申請學位的家庭,申請2020年學位,須在2020年1月23日前(含當日)到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人口居住信息; 申請2021年學位,須在2020年4月30日前(含當日)到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人口居住信息。 我的理解是2021年自有購房去申請福田小一學位,只須在2021年預報名前,前去辦理網格中心居住登記即可,沒有說是在2020年4月30號之前一定要去辦理,請問對嗎? 謝謝相關解答!!
回復內容:
您好!??? 我市每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安排在3月-6月,招生工作由轄區教育部門具體負責。如有疑問,建議按照“屬地管理” 和“分級辦學,分級管理”原則,將此問題直接向轄區教育局咨詢。福田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82918379(公辦)、82918336(民辦)。??? 市教育局信訪咨詢服務中心:82661331。謝謝!
回復單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