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本人2012年起正常繳納社保,2017年12月原單位離職,后自己繳納社保,于2018年7月新單位續繳,個人繳費在當年6月份中斷了一個月,請問這種情況要怎么處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如您是正常中斷一個月,保險年限是累計計算的,可以累計繳費年限,個人不能補繳養老保險。如您是個人繳費期間,出現欠費的情況,可以個人至托管繳費所屬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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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