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時戶口如何遷移?
畢業遷回入學前戶口遷出地的安慶學生,若戶口在省內,需提供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原戶口遷出地戶口本;若戶口在省外,需提供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畢業證、原戶口遷出地戶口本,同時,若想體現直系親屬關系,可提供相應證明(此項也可選擇跨省通辦,若選擇跨省通辦,省外學生不需要提供紙質戶口遷移證)。若是入學時已辦理戶口遷移的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當年 12 月 31 日前已落實就業崗位的,應當憑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用人單位錄(聘)用證明、戶口遷移證等材料,向就業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申報遷入登記。而對于畢業多年無法辦理改派手續持證未落戶的高校畢業生,若本人仍在原報到城市就業,憑勞動合同和過期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可辦理落戶;若已在另一城市就業,符合現就業城市落戶條件的,經申請批準后在現就業城市落戶;不符合現就業城市落戶條件的,可根據本人申請將戶口遷回原籍地,憑過期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辦理,回原籍地不在同一派出所落戶的,還需提供原遷出派出所出具的遷出注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