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臨泉縣楊橋鎮突然冒出來一家銀行,高額的利息讓周圍的群眾躍躍欲試,5年時間,這家銀行吸收存款2000多萬元,隨著臨泉縣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到來,人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是一家假“銀行”。日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劉某被臨泉縣法院依法判刑。
1995年,懷揣發財夢的李某和劉某在臨泉縣楊橋鎮劉廟集上非法開辦了“劉廟利民儲蓄所”,因存款利息較高,吸引不少村民前來存款。隨著業務的增多,李某和劉某更“專業”了,他們向周圍村民吸引的存款,以出具“劉廟利民儲蓄所儲蓄存單”或“劉廟民間借貸收據”的方式,將這些吸收來的存款放貸出去,從中謀取高額的利息差。
據警方查實,截止2000年,李某和劉某在這5年內,先后吸收存款8745筆,金額達到21983964元。其中,李某經手吸收存款125筆,金額296005元。二人尚欠儲戶存款805筆,金額2001270元。案發后,歸還存款22筆。2012年,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獲歸案。因涉及金額較大、人員較多, 近日,臨泉縣法院對犯罪嫌疑人依法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