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 年)”的通知,我省將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無校籍管理”和“縣管校聘”制度。
1新教師試用期滿要去鄉村任教
為了優先補充鄉村學校,特別是村小、教學點的教師,“計劃”明確,城鎮學校新任教師一年試用期滿后,原則上先到鄉村學校任教兩年以上。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并到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的,可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對于通過定向培養的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后由生源地縣級教育等部門按照定向培養協議占編分配到指定的鄉村學校任教,任教服務期不少于6 年。現職省特級教師則要聯系1-2所鄉村學校,定期開展送培送教活動。
2鄉村學校掛職后才能進城當校長
“計劃”還提出,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無校籍管理”和“縣管校聘”制度,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具體來說,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同時,建立縣域內中心校教師校長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長效機制,實施學區內中心校教師和村小學、教學點教師的雙向流動。加強城鄉教育統籌,推進鄉村教師校長到城鎮學校掛職鍛煉。新任城鎮學校校長須有兩年以上鄉村學校或城鎮薄弱學校任(掛)職經歷。
3鄉村中小學不能長期使用臨聘人員
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的編制問題一直備受關注,“計劃”提出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要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縣級教育部門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和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
同時明確,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擠占或變相占用鄉村教師編制。
4鄉村教師住房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根據“計劃”,我省將全面實施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并在現行制度框架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社會捐贈等渠道建立縣級教師重大疾病救助資金。
此外,各地要編制“十三五”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納入“十三五”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規劃,通過3~5年努力,逐步解決鄉村教師居住困難問題。